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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真情调解促和谐
文章字数:598
  本报讯 (通讯员 李 娟)近日,山阳法院高坝店法庭成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王乐法官庭前调解,原、被告解开心结,当庭和好并向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一女,原告舒某以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发现并无根本矛盾,于是通知双方到庭做调解和好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多沟通交流。原告舒某表示自己其实也不是真心想离婚,是想通过起诉的方式让被告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重视自己。被告黄某亦表示以后会担负起家庭责任、多换位思考、主动与舒某沟通,避免产生误会,最终该案以调解和好的方式圆满结案。
  当前离婚率居高不下,引起社会各方关切,尤其是离婚冷静期施行后,人民法院离婚案件比例逐年提升,为妥善审理离婚案件,山阳法院办案法官在办理离婚纠纷案件中始终将调解和好工作放在首位,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从纷杂琐碎的矛盾中找准主要矛盾,做到有的放矢,并积极动用当事人家庭力量参与调解工作,疏导当事人思想,形成调解合力。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经常通过批评教育过错方、引导双方考虑离婚后子女生活教育可能面临的问题及唤醒双方内心深处感情等多种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冰释前嫌,全力挽救濒临破裂边缘的家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