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五一”消费提示
文章字数:439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提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
  一、优化旅游环境。各涉旅市场主体要主动宣传商洛、推介商洛。恪守“视游客为亲人”理念,诚信守法,自觉抵制和杜绝虚假宣传、借机坐地起价、不明码标价、以次充好等市场乱象。
  二、提升餐饮文明。餐饮服务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消费提示牌,积极倡导按需点餐、公勺公筷、拒食野生动物等文明风尚,制止餐饮浪费。
  三、预防食物中毒。不要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食用过的“野菜”;不用发芽和变色的土豆制作菜肴;生的四季豆要煮熟后方可食用;新鲜蔬菜宜清水浸泡10—15分钟,避免农药残留。
  四、留存消费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索取购物凭证、单据、合同、付款凭证,保存交易聊天记录、产品的宣传介绍与服务承诺等信息。
  五、警惕预付消费。节日期间,预付卡消费方式多样。消费者要提前了解商家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慎重办理各类预付卡。
  发生消费纠纷后,建议主动与经营者联系,出示消费凭证并自行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请及时拨打消费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