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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文章字数:955
  本报讯 (通讯员 刘 沛)镇安县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推行“12345”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组建一个专班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针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地域范围大、行业领域多、基层对象广的实际,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在县级相关部门分别抽调一名科级领导及业务骨干,组建了由32名人员参与的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各镇办也分别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县形成了“1+15”专班推进格局。
  开展二级核查鉴定,确保底数措施精准。在房屋鉴定的关键环节,在镇办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工作专班从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机构聘请专业人员,抽调资源、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技术人员,组建10个专业团队,对排查出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核查鉴定,确保鉴定结论准确,为科学制定整治措施奠定基础。同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初判有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专业鉴定,提高鉴定的准确性。
  实行三条专线督查,及时完善查漏补缺。工作专班督查,县工作专班对全县分东中西三片,组建三个督查组,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主要查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工作进度、信息上报等情况;纪委监委督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督查办,抽调专人随机开展明察暗访,主要查纪律作风、政策执行、措施落实等情况;县级领导督查,包镇、包社区县级领导经常深入包抓镇办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实行立查立改,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了排查整治质量。
  建立四个工作台账,实现整治闭环管理。建立包抓台账、排查台账、隐患台账、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两种类型分别建立台账,列出鉴定等级、隐患类别、整治措施。对鉴定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由镇办、村(社区)和县专班共同研判,采取“一户一策”科学制定整治措施和方案,逐栋确定整治措施、整治责任人、整治时限,实行动态管理,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经验收达到整治效果的,及时进行销号。
  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专班统筹责任、镇办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管理责任。同时,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