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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发布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文章字数:790
  本报讯 (记者 方 方)6月5日,商洛中院组织召开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单位以及多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商洛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了《商洛中院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多发类型案件,并介绍了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商洛中院先行先试挂靠行政庭成立环资庭开展工作,在商州、洛南两个集中管辖法院成立环资庭,2022年在其他5县法院挂靠成立环资审判庭,2023年在全市7县区重要区域流域均设立环资审判巡回法庭。组建8个环资审判团队,落实“三审合一”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配备干警36人,其中员额法官11人,法官助理25人,2018年至2022年,共受理涉生物多样性案件213件,审结208件,判处有期徒刑129人,判处罚金200多万元。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先后编印秦岭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和《环资法律法规选编》,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两级法院每年利用植树节、生态卫士行动日、世界环境日等开展系列宣传,对涉生态保护重大案件集中开庭宣判,邀请行政机关旁听,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通报。商洛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签署司法共建协议,设立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同时设立“增殖放流区”和“补植复绿区”两个修复区,该项工作获年度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洛南法院、柞水法院分别设立“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2023年4月,商洛中院承办的沿秦岭7个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柞水县成功召开,商洛法院系统2名干警分别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市中院被表彰为“全省环资审判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