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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文章字数:624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黄朝梅 刘桃李 通讯员 申献文张荣荣)7月2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加强养犬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矫增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宣传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牢法治理念,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大学习、大宣传,迅速掀起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分区域管理、强制免疫、登记年检等制度,及时发布禁养犬只名录,启动犬只收容场所建设,全面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准备工作。
  会议要求,要明确职责任务,创新管理模式,规范文明执法,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有序有效推进养犬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要适时组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流浪犬只,公开办理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在扩大宣传、治理乱象、强化震慑上形成强大声势。要加强市、县区联动,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依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保障《条例》持续有效实施。要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执法监督,全力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是商洛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五部实体法,于2022年9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同年12月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今年8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