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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上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领先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全省第一
文章字数:1060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张海峰)7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媒体通报会,通报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情况,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领先。
  据介绍,上半年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1,位居全省第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58天,位居全省第二,PM2.5浓度值32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二。全市6县1区平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8,平均优良天数160.1天,PM2.5平均浓度值31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丹江、洛河、乾佑河等11条主要河流2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功能区划标准,水质达到和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城市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其中构峪口、淅川荆紫关、水石门断面水质达到Ⅰ类,超过Ⅱ类考核目标一个类别,丹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16个“万人千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涉镉污染源。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2023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及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全市7县区7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双60%”情况进行市级核算认定,全市累计有590个行政村达到了“双6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了47%。
  扎实推进排污许可工作。不断强化措施,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制定并印发《2023年度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通知》,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及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切实提升我市排污许可证质量。“优化排污许可证核发流程”工作入选市深改办2023年度“小切口”改革事项,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服务水平,提升营商环境。主动入企帮扶,组织技术专家深入23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技术指导,现场答疑解惑。截至6月30日,共核发许可证29张,延续56家,变更43家。
  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23人次,检查企业1500家,立案98家,处罚环境违法企业96家(免于处罚2家),罚款658.06万元,全市共适用4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16件,媒体曝光环境违法企业18家。全市共受理查处群众环境信访投诉356件,受理率、查处率、回复率均达100%。
  积极服务和推进项目建设。建立239个市级重点项目环评管理台账,全程跟进指导。制定59个省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实行“点对点”服务。239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中,81个项目属政策豁免、无须办理环评手续,158个应当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截至6月底,2个项目环评文件正在受理,4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103个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审批及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涉及总投资额1204.23亿元(含跨年度项目),市级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受理审批率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