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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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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彩礼实难退 “情理法”法官大演绎
文章字数:950
  本报讯 (通讯员 吴 鹏 彭家让)“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秉公执法耐心细致做工作,我现在还不知道咋办。”2023年6月13日,家住丹凤县寺坪镇的王某冒雨给丹凤县法院寺坪法庭送来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王某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5月的一天,一大早法庭电话铃声响起,是辖区村民王某打来的。“我有个法律问题要咨询你们,我现在跟妻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我要求离婚……”王某家的情况法庭干警非常熟悉,他与其妻是单位帮扶村的村民,是建档立卡脱贫户。王某今年50多岁,妻子已经60岁有余,双方于2021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登记结婚,王某系初婚、妻子系再婚。通过接听电话,办案法官第一时间疏导王某情绪,同时了解到由于双方年龄差距较大,王某婚前,亲友曾经好言相劝,但王某态度坚决,说他人生第一次遇见爱情,谁也不能阻挡。但双方婚后生活并不像王某想象的那样,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矛盾频发,导致双方分居。
  当日,寺坪法庭干警就前往当事人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鉴于双方对抗情绪大,办案人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给双方做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当事人双方一致认为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真正夫妻感情,加之一时冲动,谁也不让谁导致矛盾激化。一开始王某提出离婚,其妻同意离婚,但明确表示彩礼一分不退。王某感觉被骗了感情和财产,最后落到人财两空的地步。一来二去,双方情绪激动,矛盾一时难以调和,案件陷入僵局。
  办案人员经仔细研判案情后认为,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由于双方年龄差距较大,情绪都不稳定,感情较为脆弱,处理不好有一定的潜在风险,遂决定通过践行“家事审判”理念,从情理法角度逐步渗透以疏导双方情绪,促进双方和解。
  经轮番做双方思想工作,又借助女方亲属到场参与案件调解,最终王某之妻同意离婚并返还王某部分彩礼,案件得以圆满处理,既最大程度挽回了王某的经济损失,又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案件处理结束后法庭负责人还有些不太放心,又专门安排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办案人员邀请双方当事人一块座谈,在看到双方情绪归于稳定平和后,语重心长地告知双方:“虽然你们的婚姻关系解除了,但由于同住一个村,希望你们以后再见面都和和气气的,做不成夫妻做朋友。当然,后面如果你们各自遇到合适的另一半,都可以再勇敢地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