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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打造“生态铁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文章字数:1068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新武 汪维阳)近年来,镇安县林业局从加强机构设置、执法培训、执法程序等方面出发,强化森林资源监管,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将镇安县林政执法队伍打造成一支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铁军”,全面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镇安县加强机构设置,夯实林业执法根基,完成林政执法大队机构改革。根据县委编办《关于规范设置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及时从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编制等方面进行落实。按照编制要求,从林业系统调剂事业编制7人,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为开展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完善并改进执法大队管理制度,从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执法程序等方面逐一规范,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使执法大队的管理逐步进入正规化轨道。林业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林业系统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46人、法律监督员4人。
  为提升林业执法效能,县林业局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同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系统性、规范性林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丰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强化执法人员的理论基础,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还积极参加各级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统一林业行政执法装备,统筹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完善办案工作区,设有询问室和涉案物品保管室,配备办案办公设备,有力保障了办案工作需求,大力改善了执法条件,强化了林业执法保障。
  在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林业执法质量中,县林业局严格依法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做到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机制作用,加强林政监管,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加强内部管理,严厉打击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林业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秦岭“五乱”涉林行政案件41起,其中乱捕乱猎案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27起、擅自野外用火案11起、盗伐林木案1起,处理违法人员30人,处理违法单位(公司)10个,共计罚款72.194万元,要求整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3.83公顷,有效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