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警惕“野生网红景点”变险境
文章字数:739
  编辑同志:
  近年来,众多社交平台上出现推荐旅游景点的帖子,一些小众的地方经过社交平台上各种宣传后,摇身一变成为“野生网红景点”。这些“野生网红景点”,涵盖了废墟、矿洞、峡谷、森林等各种地貌。然而,不少人因盲目打卡发生了多起险情,甚至还造成了人员伤亡,令人痛心。
  诚然,“野生网红景点”推介为网红博主和平台带来了可观流量和利益,但事故发生后责任谁来承担?从法律角度来看,对未经过商业开发且存在高风险的旅游景点,平台有安全提醒和内容审核的义务,发布者在发布视频时也有提醒广大观众存在风险的义务。若未作出风险提示,平台及发布者均存在一定侵权责任。对此,社交平台要守牢安全底线,严格履行信息审核把关之责,对“野生网红景点”“种草”笔记和推荐视频作下架处理,同时做出必要安全提示。若平台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或虚假信息,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的,除了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外,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于一味追求流量、博取眼球而忽视安全警示或故意虚假宣传、恶意引导的博主,可能将承担侵权责任,情节恶劣的可能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野生网红景点”不能成为监管盲区,社交平台更不能成为“种草”笔记和相关视频的推手。一方面,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预警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加强社交媒体监管,发现宣传诱导类“种草”笔记和视频,对违规博主账号进行封禁或加入黑名单,并对平台进行追责处罚。另一方面,游客应当坚定对“野生网红景点”说NO!不去无人区或未开发景点,不参与无资质、不专业的临时户外探险小队和兴趣小组。总之,要从“野生网红景点”成夺命险地中汲取惨痛教训,补短板、扫盲区,扎紧旅游安全的篱笆,让“野生网红景点”止步于“法治红线”,为野蛮“种草”和任性“野游”拴上“法治缰绳”。
  读者 张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