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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开展校服“阳光采购”试点工作
文章字数:646
  本报讯 (记者 巩琳璐 通讯员 吕 铭)为持续规范校服采购程序,有效降低群众负担、维护群众知情权,9月中旬以来,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联合派驻纪检组、市质检所在市初级中学开展2023级初一年级校服“阳光采购”试点工作。
  商洛市初级中学积极发挥服务作用,服务、衔接企业和家长,通过不同企业投标竞标,规范中标行为,让家长代表选择、决策校服的款式质量、厂商企业,进行价格谈判。邀请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和质检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强化监督,确保校服采购开放透明。
  “孩子的班级成立了家委会,我就是家委会中的一员,让我们参与监督校服采购过程,采购时广泛听取家长意见,我们对校服采购很放心。”市初级中学一年级新生家长表示。
  家委代表全程参与校服竞标,家委会会长选定代表同现场中标企业代表进行议价谈判,达成议价向所有家委说明后,双方代表现场签订合同,完成竞标。
  学校对竞标全过程进行视频录像和文字资料记录,并按规范存档备查。校服企业参与竞标时提供校服的质检合格文书,校服选定交付前,学校按规定对校服进行抽样质检并留样,并于选购完成后将两次质检结果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备。学校、家委对中标企业有关信息、校服样式价格等按规定通过公众号、家长群等渠道进行广泛公示。校服订购完成后,学校、家委对校服选购情况、质检情况等同样进行公示,确保规范透明。
  家委、监督部门广泛参与和监督,提升了本次校服采购的权威性,通过学校的“回避”和家长的直接决策,真正实现了校服的“阳光采购”、办好了涉教民心实事。目前,“阳光采购”的校服正在制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