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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整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
文章字数:707
  本报讯 (记者 肖 云)为杜绝和纠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漠视侵害特困人员人身利益问题,近日,商州区民政局、司法局决定集中在全区范围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从商州区民政局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聚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状况,集中整治违背特困人员意愿,阻止其集中供养的;领取照料护理费拒不履行照料服务义务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照料服务不规范,导致特困人员存在住房、饮水、食品和用火、用电、煤气中毒安全风险的;有欺凌、辱骂、殴打等侵害特困人员人身权益行为的;违背特困人员意愿,强迫其从事劳务工作的;克扣、挪用、截留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或侵占其他财物的;特困人员生病不及时送医救治,导致病情加重或死亡的;等等情形。
  专项整治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排查了解特困人员生活现状,询问特困人员本人对照料服务人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接收社会层面监督举报照料服务人侵害特困人员合法权益的线索(证据),全面掌握有无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形。对照料服务人履职不到位的一般情形,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当地司法所给予批评教育,适当扣发照料服务费;对明显不履行职责,致使特困人员生活环境脏乱差、换洗换季衣被不足等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解除照料服务协议,并追回相应已发部分的照料服务费,当地司法所协助调解实施,对拒不执行调解结果的,提起民事诉讼;对照料服务人实施打骂、威胁、恐吓等行为并造成实际伤害的,以及非法侵害特困人员个人合法财物的,由区民政局会同区司法局督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依法提起诉讼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