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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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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人获评陕西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文章字数:660
  本报讯 (通讯员 王 露)2023年12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对陕西省优秀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省30名优秀人民陪审员予以通报表扬,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李卫荣上榜,也是商洛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陪审员。
  2019年5月,李卫荣被任命为商州区人民陪审员,2022年1月担任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主任。任职以来,李卫荣坚持方法创新,注重业务实效,高效完成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案件审理之外,李卫荣还经常向身边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多次进社区、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自身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任职期间,李卫荣累计参审各类案件300多件。在7人庭的涉黑恶案件合议中,她结合庭审事实,善于思考,积极表达个人观点;在参与环保案件实地调查企业时,她敢于当场提出案件疑点,探求事实真相;在参与涉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中,她主动负责青少年“法庭教育”环节,正向处理人际关系的引导教育。她主动探索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技巧,及时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提升工作技能。建立与书记员、陪审员的相互沟通渠道,加强与法院的相互沟通和熟悉了解,为交换陪审信息畅通渠道。
  多年以来,李卫荣积累了丰富的陪审经验,也在陪审参与中践行了陪审员的光荣职责,更深层次地体会到法律的尊严。得知自己获评陕西省优秀人民陪审员后,李卫荣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不断锤炼自己的业务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做好陪审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群众身边纠纷,为促进司法公开、推动司法民主、树立司法公信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