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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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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庭
杨富安
文章字数:1517
  马小伟被警察带走了,这消息风一样传播。
  太可惜了,马上就要高考,这下断送了他的前途。知情人士说,是与什么票有关的事。
  马小伟的妈妈知道我在税务局上班,哭哭啼啼地找到我,请求帮助。
  我与马小伟同住一个小区,看着他长大的。他爸是一家服装公司经理,经常出差,后来没见回来。他妈在街上摆地摊,经常早出晚归。他从小贪玩,不交作业,与同学打架,被老师批评,与女同学恋爱,发生许多风波,差点被学校开除,这下又摊上这件大事,怎样才能帮助他呢?
  我想先了解一些情况,看看那张发票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来到办税厅,向同事说明情况,查阅了档案。那张增值税代开发票显示,日期是一个月前,货物名称为木耳,金额3万元,购买方名称为外省企业,销售方名称、税号、地址、电话信息是马小伟的。我知道,国家政策规定,纳税人开具自产品收入发票属于免税项目,可他家没有种植木耳呀?是不是他妈做生意收购别人木耳要他开具销售发票呢?这些疑点问题很快在我脑际闪现。
  我下班回家,他妈再次找到我,我告诉她,公安机关能把小伟带走,说明有事实证据。如果情节轻微,还好说,如果情节严重,虚开了发票,就构成案件,是要立案查处的。
  马小伟妈妈听我这样说,脸色惨白,眼泪哗一下流出来。说我没有其他关系,找不到人帮忙,看在多年邻居的份上,无论如何你得答应这件事,为孩子辩护。
  马小伟告诉我,是一个陌生的叔叔,外地口音,给他300元钱,让他这样的。
  他妈对我说,她是小本买卖,没有谁要过发票,也不会指使孩子干这事的。
  开庭那天,我作为辩护人出席,向法庭陈述,递交了答辩状。一是被告人年龄还小,未满16周岁,在校学生;二是被告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贪图小利,受人蛊惑,被人利诱;三是被告人开具的代开发票属于免税产品,金额较小,未损害国家利益;四是目前收集到的证据证明,与马小伟相同情况的当地居民有7人,他们都是被人怂恿、利用,属于弱势群体中的被害人。马小伟的情节轻微,没有主观意愿,属于过失,不构成重大案件,请求法庭宽大处理。
  我陈述结束,马小伟妈妈立即站起来,抹了一把眼泪。说这事责任完全在她,是她不懂法,为了几百块钱,让孩子拿身份证在手机上填写了信息,在税务局下班时候从自助机上取到发票的,如果事实成立,要追究责任,她愿意坐牢,咋都不能找孩子的事。他还小,不懂事,我可怜的就他一个孩子呀!
  她的抽泣声在厅堂里回荡。
  几天后,马小伟回来了。小区人问,没事吧?同学见到他,目光怪怪的。
  晚上,他妈来到我家,大包小包的东西放在客厅里。我告诉她,税务局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调查组,外省的那家企业老总被抓,是他雇佣几个犯罪分子窜入我们当地,找一些妇女、老人和学生,给一点好处,让他们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去税务局办税自助机上开具代开发票,用这些发票在企业入账,列支成本费用,购进抵扣,偷逃国家税款。这个案件,涉及受害群众15人,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了批评警示教育,那些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下,马小伟没事了,让他尽快调整心态,抓紧时间复习,迎接高考。
  我把她的东西提在手上送她出门,边走边说,你做点小本生意也不容易,作为邻居,能帮这个忙,感到高兴,怎么能收你的东西呢?快,拿回去给孩子补充营养,力争考出好成绩。
  夜,静悄悄的,凉风习习。
  高考出成绩后,马小伟告诉我,分数上了二本线,填报了西安一所理想的大学。
  开学前,马小伟和他妈又来到我家,说要不是我出庭拯救他,哪有上大学的机会。二人跪在地板上,递送一个红包,请求我无论如何得收下他的心意。
  我拉起马小伟,你好好上大学,再不要出啥乱子。你家里还困难,红包拿回去,准备学费。如果钱不够,我支持你。
  马小伟上学那天,我赶到火车站,送他一本《平凡的世界》,告诫他最少要看三遍。他双手接过书,紧紧地抱在胸前,眼睛一片潮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