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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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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秦岭野生蕙兰“回家”
本报通讯员 任丹江
文章字数:660
  仲夏时节,在洛南县三要镇北司村一处山坡上,一丛丛野生蕙兰随风微动,一派生机盎然。看着这些野生蕙兰,洛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倩的脸上绽放出了笑容。
  位于秦岭东南麓的洛南县横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生态宜居、气候宜养、景色宜游,境内生物资源丰富。“洛南是野生蕙兰的适生区,我们不仅要让野生蕙兰‘回家’,还要保护好它们的‘家园’。”提起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李倩说。
  2022年10月,李倩承办了魏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翻开卷宗,栽种在被告人责任田里的289株野生蕙兰,就揪住了我的心。”李倩说,“野生蕙兰是刑法保护的对象,将案涉的野生蕙兰搁置在被告人的责任田内,显然不符合刑事惩处精神。该如何保护这些珍贵的自然资源呢?”
  带着问题,李倩与检察干警、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向专家征询论证将案涉野生蕙兰移栽回原生长地的可行性。“经过反复论证,11月初洛南的气候和温度最有利于移栽兰花,被告人的责任田容易积水对肉根生兰花生长不利,案涉野生蕙兰的原生长地更适合它们生长。”李倩表示。
  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镇政府、社区干部的见证下,在林业专家的示范指导下,洛南县人民法院和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将289株野生蕙兰移植到原生长地的山坡上。
  野生蕙兰终于“回家”了。
  “洛南当地的部分群众会采集野生蕙兰进行出售,用于补贴家用。这起案件的成功审理让群众受到了教育,维护了野生蕙兰的生长环境。”李倩说,“环境资源审判不在于审了几个案子,而是要让被毁坏的生态得以修复,让更多的人看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