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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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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消费提示
文章字数:478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商洛市消协提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
  一、优化旅游环境。各涉旅市场主体要主动宣传商洛、推介商洛。恪守“诚信经营”理念,自觉抵制和杜绝虚假宣传、借机坐地起价、不明码标价、以次充好等市场乱象。
  二、提升餐饮文明。积极倡导按需点餐、公勺公筷、拒食野生动物等文明风尚,制止餐饮浪费。不能为了追求口感鲜嫩而食用未烤熟的肉食,各种肉类及动物内脏,如果不烤熟,难以杀灭其中有害微生物。
  三、预防食物中毒。不要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食用过的“野菜”;不用发芽和变色的土豆制作菜肴;生的四季豆要煮熟方可食用;新鲜蔬菜宜清水浸泡10—15分钟,避免农药残留。
  四、留存消费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索取购物凭证、单据、合同、付款凭证,保存交易聊天记录、产品的宣传介绍与服务承诺等信息。
  五、警惕预付消费。节日期间,预付卡消费方式多样。消费者要提前了解商家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慎重办理各类预付卡。
  发生消费纠纷后,应主动与经营者联系,出示消费凭证并积极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请及时拨打消费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15。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