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1a版:广告
第02版:综合
第02b版:广告
第03版:社会 健康
第03c版:广告
第04版:专版
第04d版:广告
第05版:社会特刊
第05e版:广告
第06版:社会广角
第06f版:广告
第07版:文艺副刊
第07g版:广告
第08版:热点 旅游
标题导航
传达学习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
全面贯彻全会精神 奋力打造经济强镇
确保全会精神入心入脑
刘淑慧
刘荣贤
镇安县
图片新闻
“民情夜谈”暖民心
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柞水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
山阳积极探索外宣新机制
版面概览
当前时间: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本报讯11月27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知公布,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每人每月再涨50元。
本轮提标,涉及的主要是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涨幅比年初一轮有所增大,在2014年10月1日提标的基础上,各地城市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50元/人月,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2500元/人年,具体的提标时间为2015年7月1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Copyright 2001-2014 商洛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陕ICP备12003132号
本站禁止通过代理服务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