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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法院执结一起五年积案
文章字数:777
  本报讯 (杨亚乾)近日,洛南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西安市斗门镇蹲守4个多小时,将多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乙一举抓获,并及时将这起历时5年的执行积案彻底化解,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王某甲与被执行人王某乙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洛南县法院判决由被告王某乙偿还原告王某甲转让费12万元,违约金2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5400元。案件生效后,被告王某乙未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3月3日申请人王某甲向洛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乙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且一直下落不明,逃避执行。洛南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强制扣划其2.3万元,于2017年7月31日将王某乙纳入失信人名单,同时发出拘留决定书,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布控,协助抓捕,但一直没有将被执行人王某乙抓捕归案。
  2022年2月22日上午,法官助理王平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某甲的电话,反映自申请执行以来一直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王某乙现暂住在西安市斗门镇某村的民房。王平向执行局长刘平汇报了情况,刘平立即带领王平等6名干警于22日下午抵达西安市斗门镇,并在被执行人王某乙回家必经的两个路口分头布控蹲守。18时56分,被执行人王某乙被一路蹲守的干警抓个正着,执行干警在王某乙身份核对无误后向其宣布拘留决定,并于当晚22时许将其带回洛南。
  2月23日执行干警给被执行人及亲属做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并明确告知若继续逃避执行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王某乙这才如梦初醒,表示同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经协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乙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王某甲10万元,其余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收到执行款项,申请执行人王某甲激动地说,没想到他一个外乡人的案件,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彻底解决,对执行干警连声称赞,被执行人亲属也向执行干警表达了认可和赞许。至此,一起历时5年的积案,终于彻底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