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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查处一起违规用电行为
文章字数:731
  本报讯 (通讯员 王丹 张帆)近日,洛南县公安局联合电力部门查处一起居民用电异常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对违规用电设备进行扣押和封存,并对用电户张某某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3月9日,洛南县公安局接国网商洛供电公司打击窃电犯罪联络员报来的警情称,洛南县用户张某某用电量陡增,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用户存在大量不知名用电设备,存在违法行为,请求协助查处。
  接警后,洛南警方到张某某家依法对其进行查处。现场发现,张某某家中实际用电设备为虚拟货币“挖矿机”,现场查获正在运行的服务器1台、其他服务器7台、路由器1台、远程摄像头8个。执法人员当场对服务器进行扣押,其余设备进行封存。
  经调查,张某某的女婿王某于2021年8月份,在张某某家自建房楼梯顶端平台架设7台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由于耗电量非常大,张某某为其单独申请了动力电,专供这7台虚拟货币“挖矿”设备使用。用户张某某从2021年7月开始电量突增,长期存在居民大电量问题。其不知名用电设备实际为虚拟货币莱特币“挖矿”设备,存在高价低接、违约用电行为。
  办案民警和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向张某某宣讲了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目前,国网商洛供电公司洛南县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对张某某下发违约用电通知收取违约金,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调查。
  据悉,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八章第一百条第1款:“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用户违规用电将按照一般工商业分时电价追补电价差,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虚拟货币已被定性为禁止发展的淘汰类产业,张某某及其女婿王某行为违反国家政策应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