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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十个严禁”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文章字数:651
  本报讯 (通讯员 陈风军 杨
  莉)近日,镇安县出台“十个严禁”纪律规定,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县针对部分党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及时、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纪律不严、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制定了“十个严禁”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一是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二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三是严禁违反值班值守纪律,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干部不得擅离职守、脱岗漏岗、通信不畅;四是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不得在信息报送中弄虚作假、瞒报迟报、漏报错报;五是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聚集等活动;六是严禁未经审批私自离镇前往疫情风险区域;七是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故意瞒报涉疫有关情况;八是严禁贪污、挪用、截留疫情防控物资;九是严禁泄露涉疫工作秘密、信谣造谣传谣,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未经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十是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行为。
  同时,该县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做到“五带头”,即:带头遵守防疫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做到不聚集,带头做好疫苗接种,带头执行防控纪律,确保疫情防控纪律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