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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文章字数:401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根据商洛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份依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法律关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法律关于污染防治的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法律关于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推进法律法规实施以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在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地址:商洛市民主路1号1418室
  电话:0914―2312078传真:0914―2319801
  电子邮箱:slrdhzw@163.com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