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一集体两个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
文章字数:595
  本报讯 (记者 肖 莲)近日,记者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获悉,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印发决定,表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1个集体、2名个人获表彰。
  市关工委法治教育报告团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市关工委法治教育报告团副团长李发平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商州区第二小学副校长郭兴妮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市关工委法治教育报告团由政法系统退休老干部组成,他们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大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为青少年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举行法治教育报告30多场次,受教育青少年7万余人次。同时,积极参与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零犯罪学校活动,联合市检察院帮扶服刑人员困难家庭孩子,防止他们因困境而失学。
  李发平系市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退休后利用自身专长,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基层、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他走进30多所学校,以例说法,向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多年来,郭兴妮紧紧依托少先队积极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红领巾法律大讲堂”法治教育专题培训等活动,带领学生走进法院进行研学,通过以案说法、普法情景剧、法治童谣等方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