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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处理投诉回应群众关切
文章字数:401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拥军 刘晓华)近期,接到商洛市12345便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转办的某患者在我市某医院住院时收取新冠核酸抗原检测费与国家公布标准不符的诉求。
  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调取某患者在某医院的住院费用明细表并逐项目核实,发现该院未收取患者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费用,只收取了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费用,该项收费是按照陕西省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标准执行,属合理收费。市市场监管局责成某医院与患者及时沟通解释,向患者说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与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区别,尽快消除误解。同时,要求我市某医院严格执行新的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抗体检测价格政策,进一步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后请留存相关票据,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或者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