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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区法院审结首起知识产权案
文章字数:569
  本报讯(通讯员 叶慈霞 张妮)“现在开庭!”日前,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响,商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害出版者权纠纷案件,这是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以来,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知识产权案件。
  本案件中原告是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长袜子皮皮》系原告公司1999年出版的儿童读物。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洛南县某书店未经原告公司授权,经营者在自己开办的书店内销售《长袜子皮皮》盗版图书,侵害了原告作品发行权,给原告信誉造成了极大影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销售盗版图书、销毁库存,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仔细梳理了案情,庭前多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当庭经过法官耐心辨法析理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意见,被告承诺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并当庭支付了原告经济损失。至此,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治观念的增强,知识产权案件也将会越来越普遍,面对这一新的形势,商州区人民法院推陈出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开创知识产权保护新局面,竭力为营造高质量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