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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文章字数:633
  本报讯 (通讯员 景 琨)6月30日,商州区监委作了《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区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建立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在报告起草、修改过程中,广泛听取和征求相关部门、镇办和部分特约监察员意见,积极与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沟通对接,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中介绍,区监委在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立足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报告凝聚了我区监察机关干部在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上奋斗的汗水,和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决心。2018年以来,全区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409件,处理540人,其中科级干部50人,政务处分17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报告从3个方面梳理了区监委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的主要做法,总结了4条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纷纷表示,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是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监察法实施的具体实践,意义十分重大。区人大常委会对此次区监委报告专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