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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履 职 承 诺
谷晓旭
文章字数:736
  作为商洛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恪尽职守,务实创新,努力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助推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履职中将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科技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办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等科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科技法规和制定政策过程中,认真听取人大的意见与建议,坚决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办好人大代表建议,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对科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注意查找、纠正工作和政策执行上的偏差,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立足商洛发展大局,争取中央和省科技项目和资金向商洛倾斜,切实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支持商洛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镇安县创建省级高新区。做好商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动态监测管理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建设一批重点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示范园区;加快秦创原“飞地孵化器”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强化科技交流合作,汇聚各方创新资源向我市流动;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助力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四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好自身建设,带好班子队伍,从严管理干部,努力带出一支作风硬、业务精、形象好的科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