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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履 职 承 诺
王 浩
文章字数:810
  作为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我承诺做到以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把强化学习作为提升自身党性修养、增强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学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法律,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学习业务,提升工作水平,克难攻坚、不辱使命。学业务,根据工作需要,向专家请教,提高工作基点,提升工作水平。重实践锻炼,在工作中长才干,在解决具体问题中,化解矛盾、克难攻坚、不辱使命、续写辉煌。
  二、务实创新,推动事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换脑子、转作风”,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紧扣“一都四区”定位目标,集中力量抓好中心城区和县城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内涵。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社区全程参与”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巩固危房改造成果与名县美城、乡村振兴示范镇和秦岭山水乡村有机衔接。切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坚持绿色发展,全面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依法履职,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法律观念,正确履行职责。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住建工作公正、廉洁、高效。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到实处。高度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代表的视察和调研工作。对在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认真整改,限期落实。
  四、勤政廉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遵守《党章》,自觉以《准则》和《条例》规范自身行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系统工作人员,正确处理好政商关系,既“亲”又“清”。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