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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联合调解机制
文章字数:621
  本报讯 (通讯员 周绪虎)今年以来,镇安县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联合调解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截至目前,完成调处价格争议纠纷80多件。
  镇安县成立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价格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价格争议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解决了基层价格调解人员劳务报酬问题,提高工作积极性。
  2020年9月,镇安县率先在塔云山、木王山4A级景点设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2022年5月,举办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集中授牌仪式,集中对38个单位进行了挂牌和授牌,聘请了82名价格争议调解员,做到了镇办、村(社区)、景区全覆盖,同时,在超市、物业公司、车站等易产生价格争议的单位建立了站点,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纵向延伸。广泛推广陕西价格争议调解二维码,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法定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印发价格争议调解宣传单,发放宣传物品,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价格争议矛盾纠纷调解知识竞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知晓率。
  镇安县以县发改委、法院、司法局为主体,镇司法所、派出所为支撑,村(社区)两委会、片区为基础,景区、超市等调解站点为补充,建立起覆盖县、镇、村、组、片的价格争议调解组织架构体系。借助视联网可视系统,价格认证中心通过专项调度平台,实行“点对点”会商研判调解,实现了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