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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防疫办案两不误 线上开庭解纷争
文章字数:500
  本报讯 (通讯员 魏娇娇)8月17日,丹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利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便捷诉讼服务,成功线上调解3起民事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成本,减少了疫情带来的风险。
  2021年9月,原告彭某某与被告汪某某在312国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致原告彭某某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14391.48元,被告以无钱为由拒不赔付损失,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7月将被告汪某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丹凤县人民法院,诉请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车辆修理费等共计48980.48元。经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在审理过程中,临近开庭前,承办法官得知被告汪某某在乌鲁木齐,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庭审,于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决定利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进行视频开庭,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并当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视频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种损失共计29652元,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当天,民事审判庭利用“陕西法院微庭审”线上开庭方式又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另外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短短一天内促成3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