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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细化粮食安全工作措施
文章字数:704
  本报讯 (通讯员 余偏林)近日,柞水县出台《全面加强粮食安全工作四十条措施》,明确了落实任务、责任单位、考核督查等措施,确保守牢全县粮食安全底线。
  柞水县出台的四十条措施注重“从实从严”原则,对具体措施进行细化,确保落实落细。在做实“党政同责、生产能力、储备规模”三个方面责任上,坚持“实”字当头,细化了21条具体措施。具体包括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纳入党委(党组)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重要学习内容,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作为县委全委会、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强力实施“人才兴粮”战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从严落实田长制,开展选派科技特派员、强农惠农富农、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大豆扩种等行动,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见实效。扩大粮食储备规模,建立县级储备粮补贴和政府社会储备互补“两项机制”,加大老旧粮仓排危改造,强化粮源调度。
  同时,在落实“监管执法、保障能力、项目建设、产业经济、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六个方面责任上,坚持“严”字当头,制定了19条措施。具体包括加强流通监管执法,严把粮食市场关口,常态化开展“亮剑”行动,畅通“12325”举报热线,严厉打击粮食流通违法行为。提升9个镇办的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每年有1个以上重大涉粮项目建设,打造柞水“好粮油”品牌。将粮食安全责任列入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每年进行专项排名,对履职不到位的,或者对省、市、县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且受到通报批评的,启动问责追责,倒逼在履行粮食安全责任上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