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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行业规范经营
文章字数:1154
  本报讯 (通讯员 代绪刚)为了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商南县严格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餐饮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倡导形成文明用餐新风尚,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行业规范经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商南县严格落实各餐饮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餐饮经营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各餐饮经营单位认真做好经营场所清洁、消毒等工作,保持空气流通。建立经营场所消毒台账并如实记录,对人员接触较多的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重点部位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督促员工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每日对员工开展两次体温监测并如实记录,所有员工原则上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上班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未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或出现体温异常、咽痛、发热、咳嗽等状况的员工不得进入经营场所。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监测点,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查固定场所码及行程码、测体温、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或当日核酸检测贴纸凭证、保持一米距离”的措施。拒绝体温异常或健康码“黄码”人员进入。发现健康码“红码”人员,实行就地管控并立即向县防肺办或所在镇办报告。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不承接大型聚集性活动,落实错峰限流、隔人就坐等措施,食堂上座率控制在50%以内。向就餐人员提供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鼓励打包和外卖。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每餐餐具消毒,坚持每餐食品留样,确保食品安全。
  商南县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形成文明用餐新风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做到少扎堆、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不邀约涉疫或中高风险地区来商人员聚会聚餐;主动配合餐饮经营单位落实戴口罩、扫码、查验、测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讲文明、讲礼貌、守公德,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乱扔餐巾纸和食物残渣,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提倡错峰就餐、打包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提倡红事白事从简从快办理,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减少用餐人数,缩短接待时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同时,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县经贸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城管局等相关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办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于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餐饮经营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引导广大群众和各餐饮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发现餐饮经营单位存在违规现象,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