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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揪出保障房里的“潜伏者”
文章字数:831
  本报讯 (丹纪宣)“竹林关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某在分配贫困户安置房中暗箱操作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龙驹寨街办东河社区文书刘某违规为不符合保障性住房分配条件的群众开具虚假证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丹凤县乡村振兴局利用丹凤县纪委监委查办的6起保障性住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保障性住房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暖心工程”,但一些开着豪车、有商品房的人却成功“潜伏”其中,甚至将违规获取的保障房代租、转租或擅自变卖,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和党的形象。为割掉“毒瘤”暖民心,丹凤县纪委监委对保障房申办管理失职失责者坚决“开刀”,集中查处住房领域问题线索64件,立案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腾退违规占用住房27户。
  专项治理中,丹凤县纪委监委采取“专班整治、台账管理、逐月推进、上下联动、一案一改”的工作机制,采取“周检查、旬汇报、月通报”的监督模式,有效解决了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想改、推不动的现实问题。为摸清底数,以“清廉丹凤”大数据监督平台、村级“民情议事会”、发放监督执纪“廉心卡”等方式,搭起群众举报“直通车”。同时,县纪委监委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对廉租房、公租房和贫困户安置房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6轮次检查。相关部门单位以“进楼入户、微信电话、见人核验、实地查看、信息比对”等形式,排查监管住户1950户,摸排问题线索11件。针对商镇保定村村民张某反映村干部巩某以其名义申请搬迁房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快速反应、迅速查实,让巩某退出了违规骗取的住房并给予其纪律处分。
  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保障房管理腐败问题,丹凤县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住建、房管和移民部门修改完善房屋装修、业主公约等14项管理制度,开发升级公租房租管系统、保障性住房监管系统,针对易发频发问题建立长效常态工作机制。日前,丈夫患病、儿子残疾、住房困难的龙驹寨街办江湾村低保户雷某,在拿到期待已久的廉租房钥匙时,激动地说:“感谢纪委监委让我住上好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