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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开展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文章字数:335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杨 萌)3月15日,由市政府主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放心消费创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的以“提振消费信心,共享放心消费”为主题的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丹鹤楼广场举行。副市长刘伟参加并宣布活动启动。
  启动仪式上,市市场监管局简要通报2022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为4家2022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出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议,万达广场货郎先生店发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柞水县市场监管局就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表态发言。
  活动现场,市市场监管局以展板的形式向群众展示了2022年以来消费维权、市局重点工作成果和投诉举报典型案例,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消费投诉举报。市放心消费创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各自工作成效,展开现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