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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深入学习贯彻《意见》 积极发挥主职主责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一都四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刚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答记者问
文章字数:2362
  本报记者 李小龙
  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它是党中央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系统谋划和重大决策,是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的重大顶层设计,是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近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刚就全市财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您如何认识和理解《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张晓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六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做好财会监督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推进这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意见》对新时代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做出了顶层设计,对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对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发挥财会监督主责部门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细落实。
  记者:请您谈一下,如何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要义与内涵?
  张晓刚:《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政治属性,在深化新时代财会监督理论和政策设计上实现了很多创新,明确了财会监督新内涵、新定位、新原则、“五位一体”新体系、“纵横贯通”新机制以及重点领域工作任务等,构建起财会监督的“四梁八柱”。通过深入学习领悟,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理解和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丰富内涵:
  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财会监督的新内涵。新时代财会监督不是传统意义的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简单加总,而是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是涵盖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的全覆盖监督,涉及与国家财经政策执行和资金运行相关的各类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
  二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财会监督的新定位。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高度理解和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新定位,即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定位,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职能定位。
  三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财会监督的新原则。守正创新,顺应实践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法治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坚持协同联动,加强贯通协调。
  四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财会监督的新体系新机制。坚持系统观念,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明确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机制。各监督主体既要明确自身职责,厘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密切协同,构建立体化、多层次、协同高效的财会监督格局。
  五是准确理解和把握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
  记者:请您谈一下我市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
  张晓刚:《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主责部门,我们将坚决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意见》出台后,市财政局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并将《意见》贯彻落实与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的财政“三个年”活动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同时,就贯彻落实工作向县区财政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对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市、县区合力以“四强化、四结合”扎实有序推进《意见》落地落细。
  首先,学《意见》必须做到“四强化”。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财会监督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健全机制;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第一时间在公众号和门户网站《转发意见》,制作发布“一图读懂财会监督”,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在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民生资金监管、地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三保”,以及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严肃查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求突破见成效;四是强化调研指导。
  其次,学《意见》必须做到“四结合”。一要结合开展“管理水平突破年”活动,在规范预算管理执行、加强资金资产资本资源统筹和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夯实预算单位财务会计基础上求突破见成效,全面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二要结合开展“项目资金争取年”活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扩投资、稳增长的积极作用,在商洛“一都四区”建设中展示财政担当;三要结合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分析应用水平,努力打造能力突出、作风过硬、务实担当、极端负责的财会监督干部队伍;四要结合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开展,强力推进财会监督横向协调、纵向联动,通过专项行动开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提供坚强保障,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一都四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