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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发布总林长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文章字数:647
  本报讯 (通讯员 孟 鑫)近日,我市发布2023年第二号总林长令,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该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巡林和督导的重要内容,做到与林长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各级林长要强化对养护责任单位(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管护责任,督促健全长效机制。逐树更新完善台账资料,实行动态管理。落实日常养护措施,对古树名木衰弱、遭受人为或自然损害、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勘查、及时救治。对页山大古柏实行重点保护,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划定树体周边保护范围,落实防火、防病虫害、防雷击工作措施,确保古树安全。
  该令强调,要严厉打击破坏行为,严厉打击采伐、偷盗、乱伐、损毁、运输、加工、出售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拆除古树名木周边的违章建筑,进一步规范引导群众民间祈福行为,切实消除影响古树生长的安全隐患。各级林长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讲好古树故事,弘扬古树名木文化,及时总结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先进典型评比表彰活动。同时将古树名木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形成财政支持长效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认养、认捐等多种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打造涵盖多学科领域专家人才队伍,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