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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出台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
文章字数:824
  本报讯 (通讯员 代绪刚)日前,商南县制定出台了《商南县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客观、公正的招商引资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切实营造“招商引资我争先,我为商南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商南县对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的单位从项目引进、到位资金工作开展、服务保障、奖励加分等5个方面实行分值量化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并重,平时考核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到位资金认定坚持“形实相符、既往不计、存疑缓计”,跨年度建设项目分年度考核,项目完成投资额按每年实际完成数计入年度任务,一个项目一般只能认定一个引进服务单位。
  商南县将招商引资考评结果计入县对镇办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完成招商引资年度任务且排名前3名的镇办或部门分别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加1.5分、1分、0.5分;对招商引资年度任务排名后三名的镇办或部门分别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减1.5分、1分、0.5分,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考核靠前且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每年表彰奖励招商引资先进单位10个(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和招商引资先进个人2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引荐并在当年成功落地5亿元以上招商项目的单位,每个项目奖励3万元(与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可以重复奖励);对引进外资的单位按照到位资金的1%进行奖励;对创新招商方式并形成典型案例的奖励1万元。
  充分发挥商南驻西安、广东、上海、北京等异地商会的前哨平台作用,鼓励激励乡党回乡发展,适时召开乡党回乡发展大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商会负责人和企业家进行表彰奖励(金奖3名,每人分别奖励5万元;银奖6名,每人分别奖励3万元;情怀奖10名,每人分别奖励1万元)。同时,严格按照“三项机制”要求,对招商引资先进个人优先评优树模、晋升职级、提拔使用,激发全县干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