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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文章字数:447
  本报讯 (通讯员 高红光)“现在有了互联网医院,即使驻店执业药师不在,我们药店也能通过远程会诊软件开处方了,感谢检察院的监督!”近日,一名药店销售人员对正在办案的检察官说。
  3月份以来,洛南县检察院开展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溯源治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检察力量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专项行动中,工作人员发现辖区内多家药店存在无驻店执业药师出具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违法情形。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部分药店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以点带面,对全县医药公司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管理相关规定等内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截至6月25日,洛南县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37家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行为,全部责令改正。全县已有7家医药公司与互联网医院进行合作,解决了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问题,其余医药公司正在积极与互联网医院洽谈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