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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拴好宠物狗 牵紧“文明绳”
马泽平
文章字数:697
  从今年8月1日起,《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一时间,如何合规养狗,文明遛狗,备受关注。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精神文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饲养宠物狗的兴趣爱好和生活需求日趋强烈。但同时,急剧增加的宠物狗,也产生了更多的人狗矛盾:在城市公园、街道路边等人流聚集地,宠物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在居民区,夜深人静之时,几声犬吠,让附近居民不堪其扰;在小区花园、楼道电梯,宠物狗随地大小便,让居民叫苦不迭……大量增加的宠物狗不仅给城市管理和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影响着我市打造“中国康养之都”新名片的城市文明形象。
  群众有所呼,政策有所应。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多方调研论证,及时制定出台《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为破解养犬难题、规范养犬行为提供了刚性约束和法律监督,也折射出我市社会文明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条例》既彰显了力度,也体现了立法的温度。如,《条例》规定,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每户个人养犬不得超过一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种类的个人,将面临200元以上罚款。再如,《条例》特别规定,“本条例施行前,饲养犬只种类和数量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养犬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自行处置。”这是《条例》保持一定刚性的同时,在养狗人情感和条例的执行之间找到平衡点,留有弹性,以期最大程度实现社会共赢。
  人狗矛盾,关键在于人。管好一只宠物狗,背后显现的是养狗人的文明素养。治理不文明养犬的重点在于加强对饲养人的约束和管理,增强饲养人的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同时也离不开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和养犬人士的全力配合。
  由狗推及饲养所有宠物皆是如此,文明养宠,才能共建和谐美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