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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乡村基础设施应建管并重
程毅飞
文章字数:601
  近年来,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力支持下,乡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持续改善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村实现了水源净化、道路硬化、村庄亮化、能源清洁化。这不仅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也优化了人居环境,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三分建,七分管。笔者近日调研时发现,个别农村地区存在基础设施重建设、轻管护甚至不管护的情况。乡村公路沙化破损,护栏变形,荒草占道;道路两边的路灯黑多亮少。特别是通往以前的乡政府所在地和村委会的道路,撤乡并镇并村后,几乎无人问津,更不要说管护了,导致道路破损严重,加之受夏季汛情和滑坡、泥石流的影响,有些道路遭到堵塞后,长时间得不到修护,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群众多有怨言。
  确保各类已建成的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首先要明晰权责,厘清责任,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应立足现有实际,科学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建立起清晰的管护责任制度。其次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在管护方式上,可以探索建立健全层级分明、便捷高效的分类管护机制。没有收益的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应承担管护责任,既可以直接管,也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管护。在此基础上,关键要解决好“经费从哪来”的问题。各地应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和经济基础,探索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建立和优化资金保障机制,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收费制度,确保乡村基础设施发挥效益,造福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