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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警方破获跨省民生“小案”
文章字数:704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重立 曹奇)“我想着在洛南偷点东西,不会被人认得,结果还是栽了。”这是河南灵宝籍犯罪嫌疑人姜某中被抓后的表白。8月18日,自作聪明的姜某中在跨省盗窃中被洛南警方当场抓获。
  8月7日上午,洛南县巡检镇石墙村村民周某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称其晾晒在房屋台阶上的30斤药材五味子夜间被偷,价值300多元。
  案件发生后,洛南县公安局巡检派出所组织民警前往现场进行查看,民警经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发现,当日凌晨1时许,一名50岁左右男子窜至周某院内,将周某晾晒在席子上的五味子盗走。
  当日,派出所民警进行现场走访、预警,邀请县局刑侦、网安部门及邻近兄弟单位展开协查工作,查询嫌疑人的行踪轨迹。同时积极发挥“网格+警格”的作用,让网格信息员及时识别并上报相关信息。
  8月18日凌晨1时许,辖区石墙村一网格信息员报称,在巡庵路发现一名推手推车的男子形迹可疑,与盗窃群众药材嫌疑人相貌相同。洛南警方闻警即动,快速赶赴现场对其展开盘问。经审查,该男子正是视频中盗窃药材的犯罪嫌疑人姜某中。
  落网后,姜某中交代,其分别于8月7日、8月18日两次从河南省灵宝市朱阳镇窜至洛南县巡检镇,趁夜深人静之时,先后盗窃路边群众晾晒的中药材,以及停放在院落的手推车一辆。其中,盗窃来的中药材已在其返回灵宝的途中销售,盗窃来的手推车还未出手,即被洛南警方抓获。
  经查,姜某中于2000年曾因盗窃被灵宝警方处理。目前,姜某中因盗窃被处罚拘留10日,非法所得已追缴返还给被害人周某。
  洛南县公安局巡检派出所所长王小平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民生“小事”,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他们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小案”侦破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用实际行动“保民安、解民困、化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