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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
文章字数:1066
  本报讯 (通讯员 代绪刚)今年以来,商南县多措并举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大抓民营经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商南县设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纳税大户奖励力度。县财政设立3000万元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包括循环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凡年度纳税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的民营企业,奖励5万元—10万元;纳税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奖励30万元;纳税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纳税额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奖励100万元。
  商南县激励企业升规入统,对当年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包括新投产工业企业直接纳规和原有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经培育成长为规上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分两年兑现,第一年奖励资金10万元,第二年在库且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再奖励资金10万元。对首次申报并纳入限额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零售业法人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法人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分两年兑现,第一年奖励资金50%,第二年在库且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再奖励资金50%。对新纳规入统的大个体户(含产业活动单位)每户奖励5万元;分两年兑现,第一年奖励资金2.5万元,第二年在库且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再奖励资金2.5万元。对新纳规入统的有资质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分两年兑现,第一年奖励资金5万元,第二年在库且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再奖励资金5万元。对新纳入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入库申报的服务业法人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入库申报的服务业法人企业,每户奖励15万元;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入库申报的服务业法人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分两年兑现,第一年奖励资金50%,第二年在库且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再奖励资金50%。
  同时,建立梯次培育体系。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对获得中央和省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县财政局协助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策补助。实施“五上”企业三年培育行动计划,对每年完成纳规入统目标任务的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每超额完成1户再奖励5000元;对每年完成纳限入统目标任务的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每超额完成1户再奖励2000元,每超额完成1户大个体户再奖励1000元。对能够按时报送规上工业联网直报一套表统计报表人员人均每月予以500元补助,其余“四上”企业统计报表人员人均每月予以2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