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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文章字数:600
  本报讯 (通讯员 陈 坤)近年来,山阳县以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抓手,以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加强执法监管,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动执法效能再提升。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组织符合资格的17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依法取得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按要求向企业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出具执法文书,保证企业的知情权。及时在陕西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确保执法结果公开、公正、透明。
  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环境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和内容、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拍照、录像和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执法的调查取证、查封扣押、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做到执法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成立并调整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实行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审查制度,所有环境违法案件均召开案审会研究决定。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对重大疑难的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山阳县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9起,罚款160多万元,有力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