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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规范城区养犬登记发证工作
文章字数:766
  本报讯 (记者 陈 静)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日前,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商州区养犬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商州城区养犬登记办证的通告》,进一步明确养犬登记发证工作有关事项。养犬人饲养犬只未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每只犬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通告》明确,商州城区东龙山以西,构峪桥收费站以东,龟山大道以北(含龟山大道),环城北路以南(含环城北路)为重点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养犬和重点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限养区。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均须按标准缴纳限养费。
  犬只实行绝育的,经区级动物防疫部门认定,凭犬只绝育手术证明,减半收取限养费;盲人、肢体重残人饲养的导盲犬、助残犬免限养费;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个人养犬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村(社区)委员会出具有固定居所的书面证明材料、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动物防疫)出具的犬只检疫免疫证明;单位养犬需提供单位书面申请材料、单位主体资料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动物防疫)出具的犬只检疫免疫证明;残障人士饲养扶助犬,另需提供残疾证明。
  据悉,市民办理养犬登记证须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68宠物”APP申请养犬登记,由公安机关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按照提示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携犬只到选择的服务点办理相关业务。犬只网上材料申报完成后携带犬只及免疫证明、居住证明、犬只主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商州区杨台新村商州区养犬管理办公室便民大厅对犬只品种、肩高进行现场鉴别、测量,符合条件的缴纳限制养犬管理费,注射芯片领取犬牌,完成养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