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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法院执结一起十年积案
文章字数:831
  本报讯 (通讯员 彭家让)“执行法官,我现在要还钱,请法院把我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予以解冻,将我从失信名单里删除。我的账户上每次进些钱我却用不了还被法院持续扣划,我出门乘车也受限制,这样下去我无法正常生活!”11月9日,丹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调解室接到一名被执行人言辞恳切的电话,称其现在自愿全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
  这个电话背后的执行案件情况,需追溯到十年前。
  2013年5月17日,陶某驾驶一辆无牌自卸工程车与一辆摩托车(驾驶一人乘载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二死一伤的严重后果。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陶某有期徒刑7年,附带赔偿受害人薄某45万多元、贾某44万多元、柯某8万多元。判决生效后,陶某未能在限期内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2014年薄某、贾某父母作为死者家属和柯某向丹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丹凤法院向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陶某因在监狱服刑,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确认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把陶某列入失信人员及限制高消费名单,案件终未结案。
  2014年至今,丹凤执行局办案法官一直利用网络查控追踪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其间多次恢复立案执行,虽经查控兑现给申请人的赔偿金并不多,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过继续执行。
  本次在接到被执行人陶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到各申请人告知案件有新进展。2023年11月10日,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到场。经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扣除被执行人陶某已经赔偿部分外,再由陶某当场支付三方赔偿金共计35万元,本案执行完毕。
  手里捧着厚厚一沓人民币,申请人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我们都以为钱追不回来了,原来法院一直没有放弃,太感谢丹凤执行法官了!”
  “十年执行‘长跑’,我们办案法官从未放弃过。”该案执行经年累月,最终执行完毕并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与点赞,办案法官也颇感欣慰。
  近年来,丹凤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活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