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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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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西安禁止过境中重型货车在绕城高速及以内区域通行
文章字数:524
  本报讯 据《西安日报》消息,11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禁止在西安绕城高速(含)以内区域通行。
  哪些属于过境货车?由西安外环高速以外进入西安外环高速,未经外环高速、绕城高速及其连接线高速的收费站出站,并从外环高速以外的其他高速公路枢纽驶出的中重型(黄色牌照)货车。即始发地和目的地均非西安市,从外地来、往外地去,不经外环以内西安行政区域收费站上下高速的货车。
  据《通告》,限制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可以通过S02西安外环高速(南段)、G3021临兴高速(外环高速北段,原西咸北环线)、G6521榆蓝高速、S30水阳高速、G7011十天高速等路线通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货运车辆,以及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不受限制。
  目的地或始发地在西安的非过境载货汽车,应遵守《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
  据悉,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违规驶入禁行路段的过境货车,由公安交管部门批评教育,不予处罚。2024年1月1日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