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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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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文章字数:742
  本报讯 (记者 肖 云)为选树典型、示范引领,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审核评议和社会公示,日前,公安部决定命名100个派出所为全国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其中,我市丹凤县公安局铁峪铺派出所获此殊荣。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动员广大公安派出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派出所主防”理念,大力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积极探索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径,健全与新型城乡社区治理相融合的新型社区警务机制,着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铁峪铺派出所地处秦岭深处,辖区山大沟深,人员居住分散,312国道、宁西铁路穿境而过,治安状况相对复杂。近年来,铁峪铺派出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源头预防为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创平安”和“树品牌”有机结合、“抓基础”和“建机制”同步推进,全力维护辖区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据悉,铁峪铺派出所连续17年被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先后获得“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2021年被陕西省公安厅授予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
  此次命名的全国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紧紧围绕“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工作目标,扎根基层、深耕基础,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在基层警务改革前沿开拓创新,在防控化解矛盾风险隐患阵地拼搏实干,在打击违法犯罪战场重拳出击,在紧急危难关头逆行出征,在平安建设一线忠诚守护,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情用力,有力捍卫了政治安全、维护了社会安定、保障了人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