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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发放补贴 提供贷款 减免税费
商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文章字数:1115
  本报讯 (通讯员 代绪刚)今年以来,商南县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紧盯就业态势“风向标”,紧跟政策“指挥棒”,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商南县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一次性留用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商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可在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向所在院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对企业新招用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毕业学年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SIT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培训项目,学习创业技能,提升创业能力。
  商南县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及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合伙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毕业5年内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对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在省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可按规定向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免息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个人贷款和不超过50万元的合伙贷款。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坚持“招商”与“招才”相结合,对专业人才进行补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