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提供劳务受伤害 耐心调解化纠纷
文章字数:457
  本报讯 (通讯员 耿 朝)近日,商州区人民法院杨峪河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劳务者受伤害责任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任某家建造房屋,任某让孙某帮忙找人施工,孙某遂叫李某等经常在一起干活的人,与其一起到任某家干活,并与任某约定了每日工资。任某家房屋的主体工程完工、粉刷工程结束后,在为任某新建房屋二楼外墙安装落水管时,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李某不慎从约5米高的二楼外墙坠落在地面,致其全身多处受伤,住院治疗花费6.7万多元(任某已支付3.9万元)。经法医鉴定,李某肋骨骨折6根以上,构成十级残疾;一足跟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构成十级残疾。事发后,李某与任某就损失赔偿未达成协议,故提起诉讼。经法庭组织双方诉前调解未果;立案后审理期间,办案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系亲戚关系,以往无恩怨,故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法官从法理、人情、亲情等方面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使李某撤回起诉,并与任某达成调解协议:任某除之前已给付李某3.9万元外,再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调解协议达成当日,任某按照协议内容一次性支付了李某赔偿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