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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法院调解一起 拖欠7年工程款纠纷
文章字数:543
  本报讯 (通讯员 程光文 吴海燕 龙 柱)12月4日,镇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工程款9万元,长达7年的工程欠款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2016年,被告刘某某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及劳务包给原告阴某某,工程结算后,被告向原告出具4份结算单,并分期陆续支付55万元工程款,剩余工程款未支付。此后多次催要,双方因结算问题发生争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材料,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庭前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均表示同意调解。庭审时原告突然变更诉讼请求,将其起诉的7.8万元变更为19万多元,被告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决定二次开庭审理,其间,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归纳争议焦点,耐心释法,厘清证据脉络和案件基本事实,让双方当事人明晰法律后果。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会激化双方矛盾,还可能引发更多的衍生案件,增加当事人诉累。庭审时,法官找准切入点,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继续做双方思想工作,并根据实际案情客观分析利弊,利用法理情理引导双方一次性解决纠纷,经过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工程款、材料款9万元。该案最终案结事了,从源头上减少执源、访源的发生,减少了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