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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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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医保便民“同心圆”
文章字数:816
  本报讯 (通讯员 孙红 阮意)12月28日,笔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参保16.77万人,居民医保参保199.27万人,参保率达98.26%,参保率排名全省第二。今年以来,全市医保系统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改革创新、扎实苦干,使年度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完美收官。
  市医疗保障局先后调整12项医保政策,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提高大额医疗费用救助水平。将门诊慢特病范围增至51种,加大普通门诊、住院和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联网扩面力度和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全市开通114家医药机构。取消职工医保缴费“双基数”,每年可减轻财政和企业负担1.37亿元,基本医保综合保障水平位居全省第三。
  该局实现DIP支付方式改革全省线上首拨,28家定点机构线上拨付进度位居各地市前列,提前一年实现统筹区、医疗机构、病种、基金支付“四个全覆盖”。坚持门诊统筹和职工门诊共济一体推进,将全市所有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范围,确保费用及时结算。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办法和依据,完成医疗机构项目价格备案900多项。认真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筑牢医保系统廉洁自律防线,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公开曝光5起违规典型案例,查处违规机构41家,追回医保基金555.22万元,罚款514.32万元。全市180家镇办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6家民营医院和8家药店参与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兑现结余留用资金3746.8 万元,累计落地执行集采药品497个、医用耗材17大类,中选品种均价降幅超过50%,节约医保资金7650.74万元,惠民效果明显。
  市医疗保障局将221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特药管理范畴,将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申报的4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建成市、县、镇、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扎实落实“三个清单”,认真开展“好差评”,提升基层医保办事效能;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与西安市、十堰市签订医保合作协议,方便两地居民跨区域报销,取消省内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增强参保群众的医保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