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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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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药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荣获A级等次
文章字数:750
  本报讯 (记者 陈 波)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2023年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商洛市政府荣获A级等次,这是我市自2021年以来连续3年荣获全省A级等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始终将药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和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统筹推进“两品一械”质量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严控风险隐患,有效保障了全市药品质量安全,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责任。我市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等,研究解决药品监管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将药品安全纳入对34个部门和县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夯实了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加大风险排查,严控风险隐患。我市健全《“两品一械”风险会商制度》《商洛市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约谈制度》等制度机制,全面开展药械化风险排查,建立动态风险点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风险挂单销号制度。共排查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250多家次,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52项,约谈120多家次,责令整改285项,暂停生产经营5家。抽检药品681批次、医疗器械78批次,检出不合格12批次,均进行了依法查处,对涉及的上游生产和批发企业进行了追根溯源。
  深化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行为。我市大力开展中药饮片、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以及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行动和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951家次,责令整改239家,移交问题和案件线索108件。2023年,查处药械化违法案件190件,罚没款89.48万元,移交司法部门案件19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线索2件,案件查办率和投诉举报处置合规率位居全省前列。